12月2日,大連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跨境電子商務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出臺,設立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支持綜試區建設專項扶持資金,以扶持和鼓勵發展跨境電子商務。該《暫行規定》立足大連跨境電商發展實際,量身定制,涵蓋了全產業鏈發展要求,資金扶持標準略高于同等城市。
《暫行規定》明確扶持、鼓勵的對象包括:在大連地區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包括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臺的電子商務進出口企業、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進出口的企業、為電子商務進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第三方平臺及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配套服務的企業、機構和園區。《暫行規定》同時明確了8個扶持、鼓勵范圍及相應扶持標準。
扶持鼓勵的對象涵蓋跨境電商全產業鏈八大領域
政策出臺背景
今年1月12日,國務院批復大連在內的12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4月12日,大連發展跨境電商綜試區方案經省政府印發,并報國務院備案。
大連正處于跨境電商發展培育階段,建設綜合試驗區,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需要鼓勵跨境電商平臺做大、做多、做強;需要傳統企業多觸網、快轉型;需要線下園區快建設、企業多進駐;需要解決跨境電商物流、營銷、服務配套等不夠、銷售渠道不廣等問題。而要解決這些問題,促進大連市跨境電子商務加快發展,做強、做大對外貿易,推動東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就需要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需要政府積極引導,并從政策層面進行鼓勵和扶持。在此背景下,《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跨境電子商務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出臺。
《暫行規定》明確8個扶持、鼓勵范圍及相應扶持標準
(一)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建設
鼓勵線下綜合園區。各區市縣和先導區線下園區實際使用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入駐有經營業績的跨境電商企業達20家,每新入駐一家跨境電商企業,給予園區扶持資金1萬元,最多給予200萬元扶持資金。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對與“單一窗口”平臺對接、服務外貿進出口企業50家以上、上年度線上交易額超過3000萬美元(含)的公共服務平臺,給予100萬元。
鼓勵第三方交易支付平臺。對大連企業自建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平臺,一次性給予100萬元扶持資金;對上一年度線上交易額突破2億美元的,給予100萬元。
鼓勵公共檢測服務平臺。被國家質監總局認定為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扶持資金;被遼寧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認定為省級重點實驗室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吸引傳統企業轉型。對年進出口額超過1億美元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每新吸引1家年進出口額達到5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在平臺上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給予平臺企業1萬元扶持資金,最多給予200萬元。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提高進出口額。對線上交易額超過1億美元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年進出口額增幅超過1000萬美元的,給予20萬元扶持資金;超過5000萬美元的,給予50萬元;超過1億美元的,給予100萬元。
(二)大力培育跨境電子商務經營主體
推動外貿企業運用跨境電商轉型發展。對具備進出口經營權、跨境電子商務年進出口額2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10萬元扶持資金;5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20萬元;1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30萬元。
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開展電子商務,且年度進出口額達到2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每年給予20萬元扶持資金。
鼓勵建立O2O體驗店。對建立并經營線下O2O體驗店一年以上、并且年交易額達到50萬美元以上的,按上年度交易額的10%給予資金扶持。扶持金額最多不超過50萬元,每家體驗店累計扶持不超過3次。
(三)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人才的培養和引進
對開設跨境電子商務本科以上專業且納入全國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計劃的在連高校,一次性給予100萬元扶持資金。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在連高校、具備培訓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及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為員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專業培訓。對年培訓人數達到20人以上、人員結業后在本市從事跨境電商業務1年及以上的,每培訓一人給予2000元資金扶持,每家企業每年扶持資金最多不超過10萬元,且培訓人員的比例限定在企業員工總數的15%以內(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引進跨境電子商務專業人才。對符合《大連市引進優秀人才若干規定》、《大連市人才發展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引進高端跨境電子商務人才的企業,按上述規定享受相應政策。
(四)鼓勵跨境電商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針對特定國家和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對年交易額超過1億美元的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針對英語國家和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扶持資金;針對非英語國家和地區開設子網站或獨立頁面的,一次性給予15萬元。
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建設公共海外倉。對被商務部列入國家級和遼寧省商務廳列入省級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的企業,除享受國家、省扶持資金外,再給予50萬元扶持資金;被市外經貿局認定為市級跨境電商公共海外倉建設試點的企業,根據相關標準給予一定資金扶持(具體標準另行制定)。
鼓勵跨境電商企業建立境內出口監管倉。跨境電商企業在大連地區建立、并被大連海關批準的出口監管倉,按出口額度給予資金扶持。年出口額2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10萬元扶持資金;5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20萬元;1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30萬元。
(五)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體系建設
鼓勵完善倉儲企業配套服務。對在大連地區為跨境電商交易平臺提供公共集貨倉儲服務的企業,倉儲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且具有與跨境電子商務平臺或物流平臺企業對接信息化系統的,年進出口額2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給予10萬元扶持資金;5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20萬元;10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30萬元。
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年支付EMS、郵政小包、UPS等國際物流費用達到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按其國際物流費用的10%給予資金扶持,每家企業扶持資金最多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
(六)鼓勵建設跨境電商監管中心
對經國家相關部委批準新設的跨境電商監管中心,一次性給予基礎設施建設100萬元扶持資金。
(七)鼓勵開展第三方信用評價
對通過數據提取采集和加工分析,為監管部門和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信用評價服務的平臺或機構,服務企業達到50家以上、年度服務企業數量增幅達到30%以上的,給予20萬元扶持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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