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所稱散裝食品是指無預包裝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含現場制作并直接銷售給終端消費者的食品),但不包括新鮮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糧、鮮凍畜禽產品和 水產品等。
《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明確了禁止經營的散裝食品,包括無無生產資質、未標注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散裝食品等八類。
《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明確了散裝食品經營職責和監督管理職責。重點強化散裝食品經營者自律制度建設,要求經營者建立并執行健康檢查制度、進貨查驗制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檢查清理制度、標簽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制度等,并規定了對散裝食品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
《廣西壯族自治區散裝食品經營管理規范》的出臺和有效執行,將為食品經營者增強自律意識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提供明確依據,消除散裝食品銷售衛生設施缺乏、銷售標簽不規范、二次污染等安全隱患,保障散裝食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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