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們獲悉,美國車輛安全監管機構表示,由人工智能系統駕駛的谷歌無人駕駛車,將被認為符合聯邦法律,即谷歌無人駕駛系統正式被認定為司機。這將是道路車輛自動化上重要的一大步。

谷歌去年11月向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交了無人駕駛車的提案。今年2月,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對谷歌Alphabet公司的決議文件就已出臺。
該決議文件指出,谷歌的機動車輛的司機即為該車的自駕系統,而不是車主。從傳統意義上說,在過去的一百多年里車輛都是由司機駕駛的。我們贊成谷歌的無人駕駛車。但對于谷歌來說,下一步就是如何證明無人駕駛系統可以與真人駕駛的要求和水平相媲美。
谷歌公司的發言人表示,谷歌正在研究美國國家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局的法律文件。谷歌愿意與其他自動化制造商攜手合作研發制造無人駕駛車。他們覺得無人駕駛車的危險性在于它既有的安全特性將使得人們想重新自己開車。人們擔心在駕駛過程中,車主會不顧無人駕駛系統加速、剎車等駕駛操作,自行做決定。盡管有關專家認為無人駕駛車將會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谷歌方面還是希望制定相關法律能助推無人駕駛車的研究與發展。
主要的汽車制造與科技公司都在競相研發和銷售至少能夠部分實現無人駕駛功能的機動車。參與自動化駕駛競爭的公司都表示,國家及聯邦安全條例阻礙了這類車輛的測試和最終發展。加利福利亞州已經起草相關文件,要求所有的無人駕駛車輛中必須有方向盤和持有駕照的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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