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省人代會廣州代表團的分組審議結束后,省人大代表、廣州海關黨組書記、關長謝松告訴記者,2015年廣州海關監管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境商品總值117億元,同比增長2.7倍,其中,出口55.1億元,同比增長96%;進口61.9億元,同比增長17.4倍,進出口總體業務量在全國試點城市中排名前列。
但謝松對此并不盲目樂觀,“從整體進程來看,該項業務的試點已經進入了改革的‘深水區’。我們也感到制約這一新興業態在廣東進一步發展的因素依然存在。”
在謝松看來,試點政策依舊不夠明朗是制約跨境電商發展的首要因素,企業的顧慮較大,比如口岸管理部門對跨境電商的試點政策不夠穩定。同時,涉及的跨境電商的多方主體與政府管理部門之間的法律關系尚未理順。
據了解,廣州是繼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和寧波5個城市后,全國第6個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城市。起步雖晚,但進度較快,從試點第一年開始業務總量即位居全國的前列。
“廣州既有‘千年商都’的傳統,也有跨境電子商務物流集聚的良好條件,優勢不可忽視,但從目前發展來看,此優勢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謝松表示。
而白云機場綜保區、南沙保稅港區作為廣州發展跨境電商的區域龍頭,隨著試點業務的快速發展,南沙保稅港區“一庫難求”的現象日漸嚴重,機場綜保區內倉庫和作業場地嚴重不足的問題也比較突出,不利于產業集約化發展以及海關集中監管,制約了企業運營和跨境電商業務的快速發展。
對此,謝松提出,要重點推進跨境電商B2B業務的發展;積極推進“互聯網+外貿”與“互聯網+易通關”的高度融合對接,推進外貿通關一體化;并積極推進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相關工作。
謝松還建議,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立法,加緊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從法律層面界定好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法律關系,厘清新增主體在進出口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明確涉及違法違規的追究方式,確定跨境電商訂單、清單、支付單、電子稅單的法律效力。同時,建議各監管部門加強跨境電子商務不同主體的研究,探索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加強執法統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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