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商務部印發《大宗產品進出口報告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根據國家統計局令2017年第22號(《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規定,商務部結合近年來我國大宗產品進出口情況和管理需要,對2021年制定的《大宗農產品進口報告統計調查制度》進行了修訂,并更名為《大宗產品進出口報告統計調查制度》,經國家統計局批準執行(國統制〔2022〕165號)。主要新增內容如下:
一、將實施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原油、鐵礦石、銅精礦、鉀肥納入《實行進口報告的能源資源產品目錄》,將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的稀土納入《實行出口報告的能源資源產品目錄》。進口、出口上述產品的對外貿易經營者應履行有關進出口信息報告義務。
二、商務部委托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負責上述新增5類能源資源產品報告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和核對等日常工作。
現將《大宗產品進出口報告統計調查制度》印發給你們,自2023年10月31日起執行,執行期至2025年10月31日。
【版權聲明】秉承互聯網開放、包容的精神,萬通商務網歡迎各方(自)媒體、機構轉載、引用我們原創內容,但要嚴格注明來源萬通商務網;同時,我們倡導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如發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煩請將版權疑問、授權證明、版權證明、聯系方式等,發郵件至770276607@qq.com,我們將第一時間核實、處理。
部分資訊信息轉載網絡或會員自己投稿發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權力,請聯系我們刪除處理,聯系QQ:770276607
部分資訊信息轉載網絡或會員自己投稿發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權力,請聯系我們刪除處理,聯系QQ:770276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