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天津一冷庫裝卸工人被確診為本土病例,全國多地冷鏈食品包裝核酸檢測陸續呈陽性,冷鏈食品的安全問題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今天,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了《關于印發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市場開辦者、食品生產經營者索取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證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銷售。
該方案主要適用于進口冷鏈食品的裝載運輸工具、產品內外包裝的消毒。其中要求根據進口冷鏈食品的物流特點,在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檢測采樣工作后,分別在口岸查驗、交通運輸、掏箱入庫、批發零售等環節,在進口冷鏈食品首次與我境內人員接觸前實施預防性全面消毒處理。
在口岸環節,進口企業要如實申報進口冷鏈食品的相關信息,海關部門根據制定的風險監測計劃,加強對進口冷鏈食品的檢測工作。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按規定作退運或銷毀處理。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海關部門組織指導督促查驗場地經營者或進口企業,對進口冷鏈食品的集裝箱內壁、貨物外包裝實施消毒。消毒完成后,消毒單位出具該批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未在口岸環節消毒的進口冷鏈食品按規定放行后,在后續環節予以消毒。
當進口冷鏈食品在從集裝箱卸貨換裝至國內運輸工具時,貨主或其代理人要對貨物包裝實施消毒。進口冷鏈食品運輸過程中,承運企業不得開箱,在國內運輸段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督促指導冷鏈物流企業嚴格查驗海關通關單證,落實運輸車輛船舶等裝載運輸裝備消毒、一線工作人員個人防護等措施。
對從口岸放行的進口冷鏈食品,在社會冷庫或企業冷庫倒箱過車、入庫存儲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查驗貨物所附的消毒證明,如未消毒,則在掏箱卸貨時,對該批貨物的集裝箱內壁、貨物外包裝實施消毒。消毒完成后,消毒單位出具該批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生產經營單位對需打開外包裝的貨物的內包裝實施消毒。同時,要加強進口冷鏈食品銷售市場管理,查驗進口冷鏈食品是否消毒的相關證明,防止未經過預防性全面消毒處理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入市場;同時完善追溯管理,做到所有進入市場的進口冷鏈食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方案還要求國務院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預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作配合,實現全流程閉環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過進口冷鏈食品輸入風險。具體來說,海關部門負責按規定開展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監測檢測,組織指導進口冷鏈食品進口商、海關查驗場所經營單位做好口岸環節被抽中的進口冷鏈食品集裝箱內壁和貨物外包裝的預防性全面消毒處理工作;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督促指導進口冷鏈食品承運單位落實運輸環節的主體責任并實施相應消毒處理措施,在國內運輸段嚴格查驗進口冷鏈食品海關通關單證,落實進口冷鏈食品運輸工具消毒、一線工作人員個人防護等措施,配合檢查進口冷鏈食品倒箱過車過程中的消毒處理措施的落實情況;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匯總分析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對進口冷鏈食品新冠病毒傳播風險進行研判等;市場監管部門則負責做好現場檢查和索票索證工作,督促市場開辦者、食品生產經營者索取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證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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