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電子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規范網絡交易行為,維護信用秩序,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近日,省發改委、省網信辦等九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全面加強電子商務領域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
探索建立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核心的電商實名認證制度
落實實名登記和認證制度,探索建立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核心的電商實名認證制度。電子商務平臺要驗證并記錄開設網店的個人身份信息或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信息,并將相關數據定期更新,依法報送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電子商務平臺要建立產品許可官方網站信息鏈接。開展電子商務網站可信認證服務工作,推廣應用網站可信標識。
建立完善商品寄遞過程中的信息實時跟蹤機制。加強對寄遞物流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建設,建立寄遞物流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機制。加強寄遞物流領域企業信用監管,全面落實寄遞物流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對不同信用等級的物流企業實行差別化待遇。
建立電子交易雙方信用互評、信用積分、交易后評價或追加評價制度,將交易雙方評價和服務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檔案,并將評價結果和積分充分公開,防范虛假營銷、偷工減料、過度包裝、惡意刷單等不良行為。
制訂和加強電子商務領域維權制度和消費保護。電子商務平臺和有關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舉報、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加強溝通銜接,及時處理回應消費者反映的問題。
電商平臺、入駐商家等要向社會公開信用承諾內容
全面建立市場主體事前信用承諾制度。要求電子商務平臺、入駐商家、個人賣家、物流企業等市場主體以規范的格式及時向社會公開信用承諾內容,違法失信經營后將自愿接受約束和懲戒。將信用承諾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接受社會監督,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參考。
加強電子商務領域信用記錄建設。建立健全電子商務平臺以及為電子商務提供支撐服務的代運營、物流、咨詢、征信等相關機構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記錄,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信用信息互聯共享。
推動建立線上線下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加快推進本部門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提升對監管對象信用信息歸集、整理和共享能力,整合本行業的信用信息,實現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互聯互通。
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惡意刷單的嚴重失信商家,電商平臺應向社會公示
建立產品信息溯源制度。推行商品條形碼,圍繞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重要產品,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建立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引導支持電子商務平臺和物流企業建立產品上架、銷售、配送、簽收、評價、投訴全方位全過程線上留痕監督管理體系。
加強第三方大數據監測評價。督促電商平臺進一步完善對交易主體的大數據信用評價,化解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降低電子商務領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和鼓勵社會征信機構運用大數據手段,對電商平臺、電商經營者、快遞物流企業以及相關從業人員進行信用評價,定期對電子商務平臺進行信用狀況評估。
完善政府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政府部門之間要加強協同配合,特別是商務、工商、質監、網信、公安、交通等部門應加強協作,建立常態化、長效化的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工作機制,推進線上監管與線下監管相銜接。
落實電子商務平臺主體責任。電子商務平臺要建立健全內部信用約束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加強在商品質量、知識產權、服務水平等方面的信用管控。建立商家信用風險預警制度,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惡意刷單炒信的嚴重失信商家和拒不改正、拒不下架等不良行為,電子商務平臺應按照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要求,及時向社會公示相關信息,發布風險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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