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2 甲烷風電閉鎖功能:
a)掘進工作面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1.0%CH4時、聲光報警;掘進工作面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1.5%CH4時、切斷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掘進工作面甲烷濃度低于1.0% CH4時、自動解鎖;
b)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1.0%CH4時、聲光報警、同時切斷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甲烷濃度低于1.0% CH4時、自動解鎖;
c)被串掘進工作面入風流中甲烷濃度達到或超過0.5%CH4時、聲光報警、同時切斷被串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被串掘進工作面入風流中甲烷濃度低于0.5% CH4時、自動解鎖;
d)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或風筒風量低于規定值時、聲光報警、同時切斷供風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當局部通風機或風筒恢復正常工作時、自動解鎖;
e)局部通風機停止運轉、掘進工作面或回風流中甲烷濃度大于3.0%CH4時、對局部通風機進行閉鎖使之不能起動、只有通過密碼操作軟件或使用專門工具方可人工解鎖;當掘進工作面或回風流中甲烷濃度低于1.5%CH4時、自動解鎖;
f)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含分站、電源、甲烷傳感器、斷電控制器)故障或斷電時、切斷該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并閉鎖 . 與閉鎖控制有關的設備接通電源1分鐘內、應繼續閉鎖該設備所監控區域的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的電源 . 當與閉
鎖控制有關的設備工作正常并穩定運行后、自動解鎖 . 嚴禁對局部通風機進行故障閉鎖控制 .
3.7 分站具有初始化參數設置和掉電保護功能 . 初始化參數可通過主站輸入和修改 .
3.8 分站具有自診斷和故障指示功能 .
3.9 分站外接本安電源具有備用電源功能 . 當電網停電后、能對甲烷、風速、風壓、一氧化碳、局部通風機開停、風筒狀態等主要監控量繼續監控 .
● 主要技術指標
4.1 供電電源
a)額定工作電壓:DC18V
b)工作電流:≤200mA
4.2 信號制
4.2.1 模擬量
a) 200Hz~1000Hz、輸出高電平時應不小于3V(輸出電流為2mA時)、輸出低電平時不大于0.5V、其正脈沖和負脈沖寬度均不得小于0.3ms;
b) 1200Hz~2000Hz、輸出高電平時應不小于3V(輸出電流為2mA時)、輸出低電平時不大于0.5V、其正脈沖和負脈沖寬度均不得小于0.15ms .
4.2.2 累計量
輸出高電平時應不小于3V(輸出電流為2 mA時)、輸出低電平時不大于0.5V、其正、負脈沖寬度不應小于0.3s、正、負脈沖的轉換時間不大于5ms .
4.2.3 開關量輸入信號
a)電平信號:輸出高電平時應不小于3.0V(輸出電流為2mA時)、輸出低電平時不大于0.5V、高電平對應邏輯“1”;低電平對應邏輯“0”;
b)電流信號:0mA/5mA、不大于0.3mA對應邏輯“0”、不小于3mA對應邏輯“1” .
4.2.4 控制量輸出信號:高電平輸出電流為2mA時電壓幅度大于3V、低電平小于0.5V .
4.3 模擬量輸入處理誤差
模擬量輸入處理誤差應不大于0.5% .
4.4 累計量輸入處理誤差
累計量輸入處理誤差應不大于0.5% .
4.5 監控分站與傳輸接口之間的傳輸
a) 傳輸端口:1路;
b) 傳輸方式:主從、半雙工、RS485、雙極性;
c) 傳輸速率:1200bps;
d) 通訊信號電壓峰峰值:(2-9)V;
e) 通訊信號電流峰值:不大于150mA .
4.6 控制執行時間
甲烷超限斷電及甲烷風電閉鎖的控制執行時間應不大于2s;其它控制執行時間應不大于20s;
4.7 最大傳輸距離
a) 監控分站到傳感器、斷電器、聲光報警器:2km (采用MHYVR通信電纜:截面積不小于1.5mm2);
b) 監控分站到數據傳輸接口:10km(采用MHY32通信電纜:截面積不小于1.5mm2) .
4.8 最大監控容量
分站能接入傳感器數量為22路(模擬量、開關量、累計量共用16路、控制量6路)
4.9 備用電源連續工作時間
電網停電后、外接備用電源連續工作時間應不小于2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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